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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商业保理(含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业务

网络整理 2019-09-17 17:52
一、资金管理
1.企业应做好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工作,企业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风险资产按企业的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后的剩余资产总额确定。
2.企业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做好应收账款登记工作。
3.企业应当委托自贸试验区内已加入国际性保理企业组织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在该银行开设商业保理运营资金的专用账户,并只能使用专用账户开展日常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经营监管与风险防范
1. 商务部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密钥申请
企业设立后,填报保理企业操作人员个人信息表(请见附件),填报后提交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由管委会统一申请“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的登陆密钥。
2. 信息填报工作
企业取得密钥后,必须按规定填报登录商务部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网址:sybl.mofcom.gov.cn)进行信息填报,填报内容包括公司注册信息、高管人员资质、财务状况、业务开展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
新注册企业应于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之后应于每月、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一月度、季度业务信息填报。信息填报情况将作为商业保理公司合规考核的重要指标。
3.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企业需于下述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一)持股比例超过5%的主要股东变动;
(二)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5%的重大关联交易;
(三)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债务;
(四)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20%的或有负债;
(五)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赔偿责任;
(六)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变动;
(七)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
(八)重大待决诉讼、仲裁。
公司总经理为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公司还应指定联络人,具体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三、关于存管银行
企业应当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在协议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报送协议副本、基本账户和专用账户的信息资料。
四、其他要求
    商业保理公司应指定联络人,作为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的日常联系人。

免费加盟代理请联系于经理17601315811(有返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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