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茗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_seo.518fc.cn

企业融资网 > 互联网金融 > 正文

贵州:P2P等8类机构涉黑可举报 含高利贷等

网络整理 2021-03-22 10:23

10月21日,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八类机构涉黑涉恶行为举报的通知》,八类机构具体包括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交易场所、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资产管理。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对八类机构违法事项可进行举报。

具体举报事项包括,非法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业务的下列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并发放货款的;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货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与以上行为的。

此外,还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小额货款、融资担保、典当、交易场所、融资租贷、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相关业务和“校园贷”、“套路贷”、高利放货的行为,以及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的非法网络借贷、非法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

据了解,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八类地方金融从业机构涉黑涉恶行为举报的受理单位。同时,还可通过贵州省各市(州)、贵安新区举报电话、邮箱以及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免费加盟代理请联系于经理17601315811(有返佣)

Tags:[db:TAG标签](13944)

转载请标注:信息网——贵州:P2P等8类机构涉黑可举报 含高利贷等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